69 捧场-《布莱肯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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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义龙哥所有的和艺术相关的投资都应该通过我吗?”艾米气恼地问道。

    “没错,但这不算是艺术投资,而是纯商业投资。”林义龙只是解释了两句。

    “什么意思?”艾米问道。

    “有个出品公司……”林义龙解释了自己做出决定的原因,“正在为电影立项筹款,我因为一些面子原因得拿钱凑个份子。”

    正如就算什么“固定资产”都没有也可以当农民一样,就算“什么都没有”也并不妨碍制作电影。

    林义龙曾经无数次尝试阅读池塘那边的“娱乐产业”文章,然后发现这些写手们压根就不懂到底影视作品在池塘那边是一个怎样的制作流程,好像总是大电影厂负责投资并直接回收收益一样——但现在就算是比如说像“顶峰”、“沃拿兄弟”和“滴斯霓”最大的几家电影出品公司的东西也不会真正以自己厂牌制作。

    除了经济前景几乎已经“完全明朗”的作品,其他影视作品从计划到实现几乎都需要引入其他投资人。投资人如果觉得这个项目有利可图,就会对作品进行投资。

    投资人最多的地头,莫过于纽约的三分之一里。

    有些心思活泛的投资人立即就会发现,既然围绕电影的所有环节都可以引入竞争,那么为什么要让电影厂占大头——此外,如果我们要自己要联系制作人和发行人,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找其他战略投资人围绕着影视娱乐产业项目进行合作?

    于是,正如连房地产抵押债券(MBS)都要到市场上进行融资的逻辑一样,制作电影也是需要对风险进行分析(拆分的意思)的。除了掌握着知识产权的出品公司的股票外,向外发行特殊债券、对特定项目引入特定投资(有点像理财产品)、对投资风险的保险以及对这保险的再保险等环节就纷至沓来了。

    电影进入制作环节后,出品方/制作方会在剧组放一只结合了财务和人选的团队,并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比如选男女主角、摄影团队以及外联工作等等,也会配合公关公司对话题进行炒作。

    制作完成后,会进行出版并围绕着放映权向发行方提出譬如排期排片,宣传和其他上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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