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羁绊-《权游之龙裔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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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脸从洞里探了出来,在油灯照耀下能看出脸上已经没剩多少肉了。
“小声点,进来说!”小指头贝里席一手接过面包,一把将拉姆斯拉进了漆黑的小洞里。
“有逃跑路线了吗?”小指头也少了一个左耳,他啃着面包说到。
拉姆斯:“逃跑线路上有三个守卫在必经之处,必须杀死他们。”
小指头想了想:“我们无法打开铁门!所有的工具都会提前收缴。”
“我有办法,但一个人不行,必须要这些人一起冲出去!”拉姆斯看着吃馊食的人,眼中一股寒光。
“这些人已经被折磨得没个人样,都已经麻木了,我很难说服他们。”面包已经吃完,小指头继续舔着手指,不放过任何有味道的残渣。
拉姆斯很愤怒,不过还是压低了声音:“要不是你,我回来这种鬼地方?现在只有你住在这里,你必须要想办法!”
“好吧。”小指头也受够了,不出去的话在这里只能等死。
“我得推着车子上去了,你今天先交上足够的矿石,明天我们再商量!”拉姆斯只有一只手,慢慢捡起木桶,费力地把手推车推出了洞口。
小指头拿起身边的矿镐,不顾手上满是血泡使劲地挖着银矿石,痛,非常痛,可在下次饭点前交不出足够的矿石,轻则没有饭吃,重则一顿暴打。
拉姆斯缺条胳膊少只右耳,还被阉割过,干不了重活儿就负责送饭。他也无法到达地面,工头带人把饭车送进矿洞地下一层,他平时就在那里活动,比在地下的小指头好太多,至少不用担心矿洞坍塌的危险。
两人从奔流城离开后,先是去一个户农家偷了几件衣服换上。他们头上的奴隶烙印太明显,不敢走大路,只能顺着红叉河往下游走,在一个夜晚到了赫伦堡。
赫伦堡这座废墟城,现在属于河安家族。小指头对这里没有兴趣,来这里是因为他的钱就埋在这附近。
“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我得找地方医治伤口!”拉姆斯裤子里面还裹着一张布,他胯下伤口还没愈合,用来接尿和脓血,走路姿势看起来非常怪异。
“我来这里找人,找到后我就去厄斯索斯大陆!你想去吗?”小指头肩上扛着拉姆斯的手臂一瘸一拐费力地走着。
“我们两个算是共患难了,我觉得应该坦诚相对!”
拉姆斯现在有点自暴自弃,少了一条胳膊一个耳朵,还被阉割失去了男人的身份,如果不是小指头在,他真的想死了。
“我是一个通缉犯,你可以把我卖个好价钱。”
小指头停下,看着拉姆斯的额头:“只要去到东大陆,我们就不是通缉犯了,但我们额头上的烙印,注定我们两个只能去布拉佛斯,只有那里会接纳逃跑的奴隶。”
以拉姆斯的见识,他对东大陆不了解,第一次听说还有这种地方,心中又燃起了生的欲望。
刚刚自己把通缉犯的身份透露给了这人,现在也要抓住他的把柄才行,不然这人真的可以把自己给卖了。
“你的身份也不一般,贵族老爷!”
“我吗?算是吧。”小指头想了想。
拉姆斯看着他脖子和脸上的皮肤,还有纤细的手,打算诈他一下:“贵族变成这样,逃犯的日子不好过吧?”
小指头愣了:“你怎么知道我是逃犯?”
既没承认也没否认,那就是逃犯无疑了,拉姆斯接着说道:“这些都是小问题,我打算去南方看看,听说玫瑰大道有很多盗匪,我打算去加入他们。”
两人相互试探,至今都不知道对方真实的名字,只确定对方是通缉犯,一番交谈,两人在赫伦堡分别。
小指头的财宝埋在赫伦堡附近,自己受了伤无法干体力活儿,那就先把赫伦堡里的士兵引出去,免得他们来巡逻,自己就有几天的时间慢慢挖。
小指头偷了一件衣服,用烂泥在衣服上写上:通缉犯培提尔·贝里席出现在河间地,断了一只手,正向南逃。
晚上把衣服扔进赫伦堡门房里,果然第二天大批的骑士就冲出城外向南跑去。
拉姆斯这边根本没有向南,而是向北到了哈罗威伯爵的小镇,他打算到盐场镇坐船逃走,首先就要引开追兵。他找了一个小孩去向城主告密:拉姆斯·雪诺出现在赫伦堡,特征是少了一个左耳。
两人的相互算计,两地领主都想独吞这份赏金和荣誉。可消息总会泄露,渐渐地知道信息的人越来越多,也引来了各种三教九流之人。
七国的通缉犯,一旦到了厄斯索斯大陆,就能随意活动,甚至成为当地人的英雄。
而厄斯索斯大陆的逃犯,理所当然地会往维斯特洛大陆跑。其中最著名的,要数常常在河间地活动的一个佣兵团:勇士团。因做事手法残忍,也被民众们称为血戏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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